2月17日上午10點29分,35歲的IBM深圳公司管理人員梁婭倒在深圳地鐵蛇口線水灣站C出口的臺階上,並保持這一姿態達50分鐘。監控錄像顯示,在梁婭倒下後有發出求救的動作。三分鐘後,有市民發現並告知地鐵工作人員。隨後地鐵工作人員趕到,民警也在25分鐘後趕到。11點18分,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發現梁婭已經死亡。(2月27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達州“黑心老太”的發酵,沈陽被撞大爺的“我有醫保”,北京老外的“被訛”烏龍……在去年尾聲階段,整個中國都在被“扶與不扶”的主題漫談所包圍。到了馬年春晚,好人郝建的“扶不扶”更是把這熱點用插科打諢的方式來坐實。然而,當深圳地鐵中那個外企女經理暈倒,且“五人路過未施救”的字眼撞入我們眼球的時候,心中那種五味雜陳依然清晰無比。
  不由分說,看來還是“慣犯效應”咯!看到這樣的文章標題,大眾會把之前曾經刺痛我們的案例再一次請出來審判一番:“輓救他人生命是為人的道德底線、社會在發展人的道德水準也必須要跟上、社會風氣不要被幾個無德之人所拋棄”……依舊熟悉的詞語,依舊熟悉的憤懣。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?
  再回過頭來看,當這位女士倒在地鐵站之時,在三分之內,的確有五人視而不見地飄過。然而在此之後,我們還是欣慰地看到有一對男女給予了援手。他們發現情況之後立即通知地鐵工作人員。而工作人員也很快趕到現場。但是遺憾地是,救護車卻姍姍來遲。
  沒有人“扶”,是因為在場人員沒有專業救護知識。印象中有那麼一部《扶倒手冊》,說的是盲目施救也許會帶來更大傷害。但這不能說明這又是一起“扶不起”的社會道德事件。在場的人員盡到了自己的基本義務,而他人也不應該對此有過多的指責。
  當然,我們還是有不少未竟之問。作為一線城市的地鐵站,理應有著相應的醫療急救的人員和物資標配,如果能及時的用上簡易氧氣機,或者是註入葡萄糖來緩解低血糖,這位外企女經理或許就能有一線生機。此外,急救車在接到電話半個小時之後才來到現場,這路上的“綠色通道”難道又經不起考驗?
  “扶不扶”和“怎麼扶”,這兩個絕不是一個層面的問題。前者更多是道德責任,而後者更多的是技巧和常識。對於“扶不扶”的爭論,已經說爛無味;而至於“怎麼扶”,是不是可以來次實際點的學習加討論呢?
  文/謝偉鋒  (原標題:別再用“扶不起”來抓人眼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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